保障護國群山!司法院三管齊下強化營業秘密保護

從「護國神山」到「護國群山」,臺灣企業屢屢在國際間發光發熱,為使臺灣企業能夠安穩發展,維持國際競爭力,司法院近年朝完備訴訟保護、提升專業知能、全面性修法等3大面向,持續提升營業秘密案件審理的專業性與裁判品質。

修訂審理案件規範 完備營業秘密保護

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廳長張國勳表示,司法院自今年1月起,逐步修訂「地方法院辦理營業秘密案件應行注意事項」及「法院辦理秘密保持命令及偵查保密令案件作業要點」等相關規範,使營業秘密審理在訴訟程序中的保護更為完備。根據司法院統計,各地方法院近3年(107至109年)審理違反營業秘密法刑事案件共有85人,審判後有罪63人,有罪率為74.12%,近7成5。

提升法院專業知能 擴大辦理人員研習

為增進法官審理營業秘密案件的專業知能,司法院今年更擴大開辦「營業秘密專業研習班」及「營業秘密行政人員專班」等課程,讓法官及行政人員均能瞭解營業秘密的重要性及相關規定。

落實營業秘密保護 啟動全面性修法

張國勳指出,司法院也已於今年3月啟動「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全面性修法程序,其中包含與營業秘密保護相關重要議題,例如違反秘密保持命令之罪責、閱卷方法、證據代號及名稱、審判期日外訊問程序等,將邀集學者專家,參考比較法制,共同研討修法方向,期能建構更具專業、效率及符合國際潮流的智慧財產訴訟制度,進一步落實企業營業秘密的保護。

 

本文為司法院之新聞稿,原文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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