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的智財管理,不能只有專家懂
太過仰賴智財專家
全體員工一起了解智財、活用智財,是智財活動的基本樣貌,但許多日本企業在這一點上都做得不夠。理由很簡單,因為沒有深入研究日本和其他國家的法律及其運用,就無法了解智財制度以及申請專利的程序。所以,通常會把這個部分交給智財部門處理,其他部門則對活用智財這個目標處於相當被動的狀態。負責處理的智財部門雖然不斷深化其專業性,但在其專業上耗費了太多時間,以至於無法達成公司上下共同在智財上有所建樹的目的。
新興國家的企業超越日本企業的案例,大大改變了日本企業的傳統智財活動。雖然有大量的專利申請案,但公司的業績還是急速惡化,造成利潤與市場的損失。從這樣的例子可知,只擁有專利是無法保護市場的;如果專利真的能用來保護市場,那麼就應該是「企業被智財守得固若金湯」才對。
要善用智財,就必須讓事業與智財緊密結合,這部分是要由經營者來推動的工作。經營者或許不需要知道申請專利的步驟與細節,但必須知道智財的使用方法。
無論是歐洲的老牌企業,還是在美國東岸的早期發展企業,經營高層都對智財不感興趣,總是覺得就算不知道這些,企業也能照常經營下去。日本企業也有相同的想法。反觀在全球急速成長的企業,其經營者都擁有智財方面的知識,經營高層可以直接指揮智財的運用。其實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戰後急速成長的日本企業也是如此。日本企業都應該回想一下這段過去。
本田的社長,包括本田宗一郎在內,對智財都很熟悉。本田社長有關智財的發言常被整理成智財名言錄,其中有許多可說是一針見血。我有幸屬於能夠與本田社長共事的最後一個世代,無論是過去還是現在,我總是會引用本田社長的名言,覺得與有榮焉。
在那之後,本田歷任社長在上台之前多會擔任智財主管,聽取智財部門的報告, 讓智財成為自己的專長之一。Sony創辦人之一的井深大本身就持有律師執照,具有創業隔天就申請專利的見識。直到現在,Sony的智財戰略仍擁有和企業戰略一致的深謀遠慮與知識。微軟的比爾.蓋茲本來對智財一無所知,也不以為意,直到在創業初期被IBM用智財告得體無完膚後才自我反省,並開始學習智財知識,也因此急速拉拔公司的成長。可見,能否以挑戰者的身分成長,全看經營者面對智財的態度。
在全球產業競爭中,新興的中國企業無疑是一名挑戰者。在不斷成長的中國企業中,有些經營者本身就具備談論智財的能力;幾年前還是沒沒無聞的人,現在已在負責某個中國企業的智財戰略,成為大名鼎鼎的人物───這可不是件能夠掉以輕心的事。新興企業懂得運用智財,未來就能夠持續成長。
企業不可忘記這樣的挑戰者精神,否則就可能面對衰退。如果想要警惕自己,就得將智財當作武器,透過智財預測未來的勝負,讓公司上下對於智財的發展保持敏銳度。因此,最好是由熟悉智財的經營者帶頭做出提示,或提出警訊。
作者: 久慈直登
出版社:光現出版
出版日期:2020/10/28
點我了解細節及購買
讓智財的申請與訴訟成為戰術
所謂的「戰略」,就是讓部隊在有利的條件下進入戰場的整體策略,也就是將勝算拉到最高的意思;而「戰術」,則是在戰場贏得戰役的技術,也是所謂的領導統御。換言之,戰略屬於整體的安排,至於能否讓戰役獲勝則由戰術的優劣決定。不管戰略看起來多麼完美,只要輸掉戰役,結果就是落敗,也是戰略上的失敗。
在企業戰略這個大概念之前,「智財戰略」這個耳熟能詳的詞彙,其實是被定位為「智財戰術」。在智財活動中,能否贏過對手,這個標準將被用來評估智財戰術的優劣。
日本企業在過去總是認為,只要比競爭對手早一天申請大量專利,就能在智財活動與訴訟中獲勝。到目前為止,這部分的確做得不錯。
智財活動的對象是指所有的智慧資產,其中當然也包括資料/數據與解決方案。此外,資訊分析技術目前已有突飛猛進的成長,所以甚至可用來預測未來的發展。如此一來,在與個別智財戰術勝利不同的層次上,我們也能期待今後的智財活動能夠因應決定整體方向的企業戰略,及提供必要的資訊。
如果要問日本企業在推行開放式創新之際的強項是什麼?那就是日本各行各業都有許多大企業在進行全球競爭。這也是一種實事求是、腳踏實地的精神。基本上,日本企業都排斥受到金融操控,偏好利用公司內部的資金展開新的挑戰。
日本的創新資金主要是由大企業提供啟動資金,許多企業內部的新創都擁有豐沛的研發經費。此外,日本企業通常會持續支持企業內部的新創以及衍生公司(spin off)。最重要的是,其擁有壓倒性多數的人才;而且資訊集中,蒐集資訊的能力也很高。因此,擁有大規模開放式創新構想的大企業,如果開放其他公司參加,就能發揮更強的力量。
共用的基礎技術可以先打造專利池,以一站式授權的方式進行授權。與共同敵人作戰時,專利聚合體會很有效。如此一來,日本企業就能在全球作戰中占得有利的地位。
智財能夠讓所屬企業或個人的獨門技術享有獨占權的同時,也能當成與其他公司合作的授權工具來使用。如果能靈活運用智財,一定有助於因應開放式創新。為此,公司上下必須充份了解智財的功能,經營者也必須有能力擬定智財使用的戰略。
本文經授權摘錄自《專利戰略》
Image by Markus Spiske from 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