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拓展的智財管理-以「擁有自主核心技術的遊戲開發商」為例
因應各國迥異文化自製的多元遊戲內容,如何運用著作權保護管理程式碼或遊戲場景、特色人物等美術內容?
依各國玩家喜好及風俗民情設計的虛擬寶物,未公開上市前如何透過營業秘密保護,搶占市場優勢?
壹、品牌特色
身為線上遊戲與手機遊戲的自製開發者,著眼百分百國內自行研發產品建立具有高度領先地位以及使玩家信任的專業線上遊戲品牌。在技術開發面,為能符合玩家求新求變的需求,研發人員不斷開發各式編輯器,使遊戲作品得以快速穩定地推出 新遊戲內容, 提高 玩家穩固黏著並 持續回流;在美感設計面,由於畫面 的吸睛程度 決定 遊戲的吸引力 ,必須要有別具特色的人物設定、引人入勝的場景畫面, 才能使玩家沉浸在遊戲世界之中 ;在企劃創意面,則是創造遊戲性,順應時勢潮流(如足球賽熱潮)或者各國玩家習性(如日本武士刀),以虛擬寶物延續玩家的期待感、新鮮感及參與感,延長遊戲產品的生命週期。該企業除了持續創新研發多樣化的遊戲內容,亦積極拓展海外版圖,因應不同國家市場提供客製化需求 ,持續優化玩家體驗並提升遊戲對玩家的魅力。
貳、智財權如何強化品牌發展
品牌策略 1-產品面:以先進技術與美感設計, 助攻推陳出新的遊戲內容
因應玩家求新求變,更追求賞心悅目的遊戲畫面,該企業同時培養一群技術團隊與美術團隊。技術面以遊戲軟體設計為主,面對遊戲內容的瞬息萬變,該企業可在遊戲上市後,每週增加新的遊戲內容,吸引玩家長期停駐。關鍵正是憑藉其研發更新後援,透過程式碼自行開發各項編輯器, 如場景編輯器、界面編輯器等不僅能快速推出遊戲產品,並能即時回饋玩家反應,使遊戲內容與風格設計更加多元、遊戲畫面更加細緻,擁有長期持續更新遊戲內容的製作能力。設計面則著重具備流行要素與市場吸引力的3D美術設計,包含場景、人物、動態效果 等風格呈現,普遍被國際玩家族群認同,除了華人市場,亦深受歐美、日本等國之玩家喜愛。
然而,有關技術開發的原始碼,以及遊戲場景、人物角色等美術元件,如何確保著作權並排除他人侵害權利甚或未來遊戲跨足多元平台、搶攻海外市場,如:線上遊戲轉換為手機遊戲,如何藉由既有美術元件授權拓展新里程即是遊戲開發商須瞭解的課題。
智財策略 1:著作權保護與管理
👉主張原始創作要證明哪些事項?
著作權法所保護的著作如:語文著作、美術著作等須是著作人原始自行完成的創作,非單純模仿、抄襲或剽竊他人作品而來原始性屬人類的精神創作,而非其他動物的智慧成果 ,且可與已存在的既有作品相區別,達到足以表現著作人個性或獨特性的程度 創作性 。亦即,企業主張著作權必須證明著作來自原始、獨立完成的創作。
以該企業為例,若要主張程式碼電腦程式著作或遊戲場景、人物角色等美術著作的原始性,即須證明這些電腦程式著作與美術著作的 「 著作人身分」,如提供美術專才訓練投資,養成人員專業能量的佐證,證明企業有支援人力並具創作能力確認著作財產權歸屬於企業。 「 著作完成時間」,因著作完成時即受著作權法保護,若遇抄襲糾紛,完成時點在前的著作可免於抄襲嫌疑。「獨立創作」,指創作時未參考他人先前的著作, 證明著作原創未抄襲。故有效證明創作歷程及其完成時點,對於權利保護至關重要。
👉如何管理眾多的著作產出?
著作權非如商標權、專利權採取註冊登記主義,能藉由官方權利證書及相關文件,載明權利人、權利期間、權利範圍,甚或讓與、授權等權利變動資訊,便於權利人掌握權利數量與狀態。著作完成即擁有著作權,不須透過註冊登記,故著作權利狀態仰賴權利人自行掌握, 才能完整管理企業內部的無形資產,甚至進一步透過讓與、授權他人利用作為獲利來源之一。
以該企業為例,因3C產品快速普及帶動跨平台遊戲的發展,未來可能將線上經典遊戲,透過共同或委託開發、甚至對外授權其他遊戲商開發手機遊戲,而須將既有程式碼、遊戲場景、人物角色等美術元件,授權他人以此為基礎衍生開發, 收取授權金獲利。但在授權之前 ,必須先釐清自身擁有哪些著作財產權,始能評估得授權運用之標的,建議可建立著作權盤點清單並定期檢視更新,確認企業內部重要的著作產出,落實保護管理,並思考後續運用模式。
行動方針 1
- 建立完整的創作過程紀錄機制
- 電腦程式創作,如:各種開會紀錄、工作日誌、可行性研究、進度表、資料結構、資料流程圖、邏 輯演繹法、修正紀錄等。
- 美術著作,如:各階段草圖、創作過程開會紀錄、創意活動的照片或錄音檔、電子檔存檔時點、各修正版本留存紀錄等。
- 此外,亦可藉由公正第三方,如:臺灣內容市集(www.tcrm.org.tw) 的著作存證服務,提供證明創作人身分與創作過程的存證,保存著作人身分、著作完成時點以及著作原創性相關的證明文件, 提供後續授權或紛爭訴訟過程利用 。
- 建立著作權盤點清單
- 企業得定期針對重要產出,如:特定人物角色、經典遊戲場景、圖形介面、技術程式碼等,盤點其著作名稱、權利存續期間、著作類型、利用方式、授權期間、授權費用、授權對象等基本資料,確實掌握權利使用及變動狀態。
品牌策略 2-商業面:以虛擬寶物、新遊戲內容驚喜, 刺激海內外玩家感官神經
許多遊戲開發商為降低玩家進入門檻,短時間內引起玩家興趣,大多會提供免費取得或小額付費下載遊戲,再藉由吸引玩家消費虛擬寶物延長 遊戲產品生命週期,或者快速推出新遊戲內容,強化遊戲的耐玩性。該企業即以虛擬寶物銷售為主要商業經營模式,虛擬寶物的上市公開資訊若提前曝光,將影響玩家消費意願。
由此可知,必須確保虛擬寶物、新遊戲內容在公開上市之前維持神秘感,讓玩家充滿期待心情,也避免競爭對手搶先抄襲推出等狀況。 因此,遊戲開發商必須掌握虛擬寶物或遊戲內容的曝光時機,並確實控管資訊流通,避免消息不慎走漏。如避免人員興高采烈完成遊戲作品繪製之時,過於興奮而無心洩漏或離職員工將遊戲上市前的相關資訊帶走對外發布或提供競爭對手等。
智財策略 2:營業秘密的流通控管與人員保密
營業秘密法保護的機密必須是不為一般涉及該類資訊之人所知(如非同業一般都知道的虛擬寶物攻擊力、武器設定方式等);因秘密性具有實際或潛在經濟價值(如因推出此非眾所皆知的虛擬寶物帶來競爭優勢);營業秘密所有人採取合理保密措施(如設定資訊的接觸權限,非任何人皆能輕易接觸 )。合理保密措施又以資訊的流通控管與人員保密為重點,因實務常見企業未界定營業秘密接觸、使用權限 ,或未積極向人員宣導保密觀念,導致人員不當使用或流通營業秘密導致洩密糾紛 。
👉如何降低不當接觸、使用營業秘密, 導致虛擬寶物提前公開的風險?
以該企業為例,已有設定營業秘密接觸權限(限定人員於職責範圍內才有權接觸 ),但有權限接觸營業秘密的人員,是否亦擁有取用、閱覽、列印、複製、刪除/銷毀等權限則尚待明確。建議得針對營業秘密的借閱、攜出進行記錄,針對營業秘密的複製、使用行為規劃相應監控措施 ,降低人員可能因欠缺保密觀念 ,不當使用或流通營業秘密,導致不慎將虛擬寶物內容提前曝光的結果。
👉如何降低人員無心洩漏未上市虛擬寶物的風險?
以該企業為例,已限定僅權責人員於職務範圍內 ,才有權接觸營業秘密,並與新到職人員簽訂含有保密條款的聘僱契約, 但未確實宣導企業的保密管理措施。建議人員進用時,應由相關權責人員確保其知悉被賦予的保密義務;在職期間,亦應透過定期教育訓練或者會議布達方式,再三提醒所有人 遵守保密義務及營業秘密管理制度,避免員工因不熟悉或淡忘保密管理措施及義務而不慎洩密,危及企業獲利 。
行動方針 2
- 建立營業秘密的使用程序
- 規範營業秘密的借閱(如事由、核准、借閱/歸還日期)、攜出(如事由、核准、攜出日期 )、複製(含掃描、拍攝、列印 )、傳遞或流通 (如彌封、加密 )、使用留存(行為紀錄)和異常預警(異常下載、存取示警)等事項,使企業整體甚至對外都能有效遵守此制度,降低洩 密風險。
- 形成人員營業秘密管理意識
- 確認人員有簽訂並知悉保密條款:企業應與人員簽訂保密條款,並透過口頭解說等方式,確保其瞭解保密範圍(如設計圖、產品上市時間等) 、賦予保密義務(如不得下載檔案或任意對外公開 )、保密期間(如離職後一定年限 )。
- 確保人員瞭解企業內部營業秘密管理機制:藉由實體或線上教育訓練建立人員對於營業秘密的基礎知識,以及企業營業秘密管理機制,並透過測驗等方式確認人員瞭解相關規定。
- 在職期間持續強化人員的營業秘密管理意識並視需求調整保密範圍:人員在職期間得藉由定期教育訓練、會議布達,甚或視需求依其職務異動調整保密條款內容。
品牌永續經營的聚焦關鍵
以著作創作歷程紀錄,留存著作開發或設計過程的各階段紀錄 ,包含各階段產出的完成時點、草圖、設計修改等紀錄,形成無中生有、逐漸優化的原始獨立創作佐證,保護玩家所喜愛的遊戲場景、人物角色等品牌識別,降低遭遇抄襲模仿卻無法排除侵害的風險。另以著作盤點清單,掌握企業無形資產,亦得作為後續授權評估基礎,加值運用品牌經典創作內容,拓展多元商品或服務。
營業秘密糾紛常見因人員無心不慎洩密,導致商品提前上市公開的結果。 企業應針對業務執行會產生的營業秘密使用流通情境,如借閱、複製、外攜等建立使用規則並藉由簽訂保密條款、教育宣導等方式, 使人員熟悉保密規定,降低人員洩密的機率,確保品牌行銷宣傳與商品曝光策略相得益彰。
本文經授權摘錄自《成功經營品牌的推手:智慧成果的布局保護》,元照出版
作者/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 科技法律研究所
編輯/馬克斯 專利師
本書立基於長期深耕智財領域,累積國內外智財政策、法規及判決研析的深厚基礎,以及十多年上千家企業的智財輔導經驗上,分析歸納企業於品牌發展各階段可能面臨的多元智財問題及因應作法,期能讓讀者從宏觀角度思考品牌經營如何以智財權產生加乘效益,再聚焦到品牌永續經營的關鍵,以智慧財產權保護品牌獨特性、穩固品牌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