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山都的遺產?嘉磷塞與基改種子專利的無數爭議

本文為受光現出版邀請撰寫之《基改之王:孟山都的遺產》一書的導讀文章,書內之原標題為《孟山都的爭議-永不消失的邪惡企業?》

作者: 凱莉‧吉拉姆(Carey Gillam)
出版社:光現出版
出版日期:2019/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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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你我息息相關的孟山都

在國立中興大學化學系的有機化學課堂上,那是筆者第一次認識到孟山都(Monsanto)這間國際級企業,當教授講解著多氯聯苯(Polychlorinated biphenyls,PCB)的結構式,有著多達200種以上同分異構物(指具有相同分子式但不同結構的化合物)的存在時,教科書內有關多氯聯苯的研發歷史、孟山都在多氯聯苯市場的獨佔地位,以及多氯聯苯對人類所造成的潛在危害,反倒更吸引筆者的目光。

再次遇上孟山都,卻並非是化合物的牽線,而是全然不同的領域-「專利」,一個相較於多氯聯苯來說,你我可能更為孰悉的專有名詞。專利,也是筆者於研究所時期鑽研的論文題目。每個國家對於植物相關發明是否得享有專利權的規定不盡相同,美國採取了開放的態度,於1930年即制定了植物專利法(Plant Patent Act,現已納入美國專利法第161條),對以無性生殖方式繁殖任何具區別性且新穎之植物品種給予植物專利保護,但不包含以塊莖繁殖的植物或於非栽培環境(Uncultivated state)下發現的植物。美國專利法下的植物專利與發明專利(Utility Patent)於保護客體上有所不同,但隨著美國最高法院於1980年對於發明專利的可專利性之客體採取擴大解釋後,美國專利與商標局已於1985年起開始對植物相關發明授予發明專利的保護。

我國則較為保守,於專利法下排除植物及生產植物的主要生物學方法(微生物學之生產方法例外)可取得專利保護。雖然植物是否得享有專利權,並非筆者直接研究之議題,然而,2011年我國智慧財產局試圖開放植物專利的政策,在當時引起相當大的關注與爭議,有業界前輩在當時便大聲批評:「植物專利的開放,將使得全世界最大的種苗公司孟山都壟斷市場,對我國農業百害而無一利!」最後,因為反對聲浪太大,智慧局不得不重新評估開放植物專利的可行性。

你或許想問:孟山都和筆者你息息相關,但和我似乎八竿子打不著啊?請回想一下,你和家人從上個禮拜到今天是否有喝下燕麥或豆漿,亦或是食用麵包或義大利麵等雜糧作物的加工品,想必答案有相當高的機率是:「有!」,那麼你和本書的主角-曾經掌握全球90%基改種子專利的「孟山都」,就有著極深的關係,而且它長久以來已悄悄地改變了你我的生活。

 

賣化學品起家,卻成為農業生技巨頭的孟山都

1901年的某一天,約翰.奎恩伊(John Francis Queeny)在美國密蘇里州的聖路易斯市創辦了孟山都化工廠(Monsanto Chemical)。是的,化工廠!雖然孟山都極力與過去的它撇清關係(若您到孟山都的官網,會發現在企業歷史的頁面,強調現代的孟山都是源自於2002年),但化工廠確實是專注於農業生技領域之孟山都的前身。至於為什麼叫「Monsanto」?和她喜愛的太太有關,約翰·奎恩伊的太太叫做:奧嘉.孟黛.孟山都(Olga Mendez Monsanto)。

成立之初,孟山都的主要產品為食品添加劑,其中最為人知的就屬糖精,因為主要客戶是可口可樂。除此之外,孟山都也陸續代理銷售香草精和咖啡因等產品,而且生意做得相當不錯,因而開始在國內外拓展辦事據點及收購多家化工廠。1930年代起,孟山都開始生產基礎化工產品,一種由德國科學家所合成的有機化合物-多氯聯苯(即前述的PCB),由於PCB是很好的絕緣體,經常被拿來作為絕緣油或潤滑油使用,根據統計,美國市場當時高達90%的PCB是由孟山都所供應的。

除了工業化學品,孟山都也將觸角延伸至農業化學品。「橙劑」,由2,4-二氯苯氧乙酸(簡稱2,4-D)和2,4,5-三氯苯氧乙酸(簡稱2,4,5-T)兩種化合物等比例混合而成,其可使雙子葉植物樹葉掉落,越戰時期美國軍隊為了快速找出敵軍所在,大量噴灑了橙劑於越南叢林之中,作為橙劑的主要研發及供應商之一,孟山都賺了大筆的戰爭財。

Photo credit: Mike Mozart@flickr, CC BY 2.0

然而,讓孟山都在農業生技領域大發利市的產品是於1970年代所推出的除草劑「年年春」,以及可抵抗該除草劑的「基因改造大豆」「年年春」是在我國銷售時的商品名(美國的商品名為Roundup),它的主要成份是一種有機磷化合物-嘉磷塞(Glyphosate),由任職於孟山都的有機化學家約翰.弗朗茲(John E. Franz)所發現,嘉磷塞可經由葉片和莖部進入植物體內影響其生長,作為廣效型的除草劑,它問世之後迅速搶占大量的除草劑市場份額。根據孟山都於2001年的年報資料顯示,在年年春的專利於2000年到期以前,嘉磷塞相關產品每年可替孟山都貢獻至少20億美元的淨銷售額,這個數字是當時公司總淨銷售額的40%占比。時至今日,孟山都的嘉磷塞相關產品在全球仍佔有一定市場,也因為嘉磷塞的成功,讓約翰.弗朗茲獲獎無數。

在農業生技領域,孟山都除了持續推出農藥產品之外,另一大心力則放在基改種子業務的拓展。靠著併購下擁有基因槍(Gene gun)技術的Agracetus,孟山都成功將耐嘉磷塞之基因轉殖至黃豆種子,並於1996年成功將其商品化(美國的商品名為Roundup Ready),1998年再度推出耐嘉磷塞的基改玉米。事實上,孟山都從來沒有降低對基改種子的投入,根據年報,孟山都的研發費用逐年上升,近五年來每天投入約400萬美元(每年約15億美元)進行研發,富比士雜誌(Forbes)還曾將孟山都列為全球第十大創新的公司。滿手現金的孟山都也積極對外併購擴張,併購對象包括許多種子公司,如2005年以14億美元併購全球最大蔬菜與水果種子公司Seminis及同年以3億美元併購美國第三大的棉花種子公司Emergent Genetics,藉以豐富基改種子品項並且強化行銷通路,這也讓孟山都於2011年名列世界十大種子公司之首,佔有著全世界26%的種子市場。

常說只要掌握貨幣、能源和糧食,就掌握了全世界。巔峰時期的孟山都,儼然已掌握了三分之一的世界,在基改種子領域,孟山都更是霸主。

 

孟山都何以變得眾矢之的、人人厭之

孟山都在商場上如此成功,本應該是企業經營教科書中的成功典範,卻為何變得聲名狼藉?這一切得再次談到幾項讓它成、卻也使它敗的代表性產品:多氯聯苯、橙劑及嘉磷塞。

多氯聯苯,孟山都於1930年代起開始販售,直至1977年方才自願停止生產這種對人體具有潛在影響的化合物。多氯聯苯有著209種的同分異構物,其中部分結構與與戴奧辛類似,亦具有戴奧辛類似的毒性,根據我國國家環境毒物研究中心的說明資料,當人類暴露到大量的多氯聯苯,最常被影響的為皮膚狀況,像是會有痤瘡和紅疹的現象,甚至會出現輕微的肝臟損傷,有研究也指出多氯聯苯和肝癌及膽道癌等癌症有著相關性。因為它的高致癌性,讓歐、美等世界多個國家(包含我國)紛紛立法禁止使用多氯聯苯。根據作者凱芮.吉拉姆(Garey Gilliam)在本書中的描述,美國有許多民眾因暴露於多氯聯苯的環境而罹癌,進而對孟山都提起集體訴訟,孟山都則聲稱:「原告並無法明確地將罹患疾病,與暴露在多氯聯苯環境中的事實連結起來!」最讓人憤慨的是,從法院要求孟山都遞交的內部文件之中,已透露孟山都早就知道多氯聯苯對健康與環境是有害的,但卻設法不讓消費者知情,並操縱科學研究。最終,美國聖路易市法院在2016年5月判決孟山都及相關企業因於多氯聯苯上的業務過失導致它人罹癌,須賠償4650萬美元。

橙劑,因為被封裝於橙色條紋圓桶裡運送而得名,但讓後人牢記它的原因卻不是那有趣的名稱,而是「世紀之毒」。橙劑的成份之中含有雜質四氯聯苯戴奧辛(簡稱2,3,7,8-TCDD),是戴奧辛的一種,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在1997年對2,3,7,8-TCDD做過評估,最終將其分類為Group 1的致癌物質(即人類已知致癌物)。於越戰時期被噴灑於越南叢林的大量橙劑,對美國、越南軍人及越南平民百姓皆造成了不可抹滅的傷害,而且遺毒萬年!根據越南官方的統計資料,約有400萬人接觸到橙劑,300萬人因此致病,40萬人死亡,50萬新生兒因此畸型。叢林戰雖已落幕,但比叢林戰更艱難的法律戰相繼開打,美國越戰退伍軍人及越南相關組織皆對橙劑製造商(當然包括孟山都在內)提起集體訴訟,而美國政府至今仍需撥款替越南清理殘留下來的污染。

「比鹽巴還安全!」,這是孟山都在銷售年年春(嘉磷塞)時的廣告,孟山都更在產品外包裝上標示著「可於土壤中完全降解(Fully degrades in soil)」的字樣(後來被要求移除),表示嘉磷塞可輕易地在土壤中被降解,以讓農民與大眾相信它對於人體與環境是無害的。本書作者凱芮.吉拉姆甚至提到有熱心的孟山都簇擁者宣稱:「嘉磷塞安全到可以飲用!」,還好孟山都自己倒是沒有這麼誇大。然而,嘉磷塞真的如孟山都宣稱的那樣無害嗎?事實顯非如此。雖然有許多在政府任職或獨立研究單位的科學家,紛紛揭露嘉磷塞有致癌的疑慮,但他們在做出這樣的評論或結論之後,都相繼遭到調職或解職。直到世界衛生組織旗下的國際癌症研究機構於2015年發表報告指出因有證據顯示嘉磷塞會對實驗動物造成癌症,且很可能對人類致癌,而應改列為Group 2A致癌物質,全世界對於嘉磷塞的熱衷才有了點降溫的趨勢。隨後,陸續有美國當地的居民因使用年年春產生後遺症,而對孟山都提出訴訟。

「要證明孟山都對於撕裂這麼多人的人生的疾病有責任,不能只依賴悲慘的故事。要證明年年春讓人致癌,以及這間公司明知產品的致癌性,卻掩蓋證據,是很難攀越的法律高山。」凱芮.吉拉姆在書內這麼說。雖然很難,但有人陸續爬過這座法律高山!2018年8月,加州舊金山法院陪審團認為年年春有致癌疑慮,但孟山都卻未提供警示,必須賠償將近2.9億美元給一名因工作關係長期接觸嘉磷塞而罹癌的學校園丁德維恩.強生(Dewayne Johnson);2019年3月,美國法院陪審團再次認為孟山都須向埃德溫.哈德曼(Edwin Hardeman)支付8,000萬美元賠償金;2019年5月,加州法院陪審團作出一個天價賠償認定,孟山都需向艾爾瓦.皮里奧德(Alva Pilliod)及其妻子賠償25億美元,雖然加州最高法院後來將賠償金改判為8600萬美元,但這些一個又一個的勝訴判決,已讓更多遭受年年春所影響的民眾紛紛站出來,至今,還有上千上萬個關於年年春的訴訟案正在進行中。

看到這裡,你還認為孟山都和您沒有關係嗎?

2019年4月,我國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將增修訂34種農藥、248項農作物殘留容許量,其中,就燕麥、蕎麥、大麥、小米、紅藜等雜糧作物殘留嘉磷塞的標準,預計將由現行的「零檢出」放寬到「10ppm」的檢驗標準。公告一出,便引來齊聲撻伐,無基改推動聯盟召集人黃淑德在一場記者會中更質疑:「當世界各國陸續訂出更嚴格的標準,我國卻放寬?是不是受到特定廠商(指的就是向食藥署申請放寬標準的孟山都)的壓力?」(2019年9月20日更新: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2019年8月2日公告最新一波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的增修內容,其中並無嘉磷塞。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嘉磷塞在燕麥等多項穀物的農藥殘留標準增訂將暫緩,以回應公眾疑慮。請參閱:《不放寬了!食藥署暫緩增修嘉磷塞標準,公民團體肯定,盼日後納入公民參與》)

 

基因改造種子的智慧財產權爭議

《苦澀的種子》(Bitter Seeds)是2011年的一部紀錄片,講述印度農民在使用孟山都基改種子後的生活有何轉變,一位農夫在紀錄片中這樣描述:「過去從沒有農夫自殺,每一個貧窮的人只要努力工作,就能夠生存。」我們都以為基改種子的高生產率,應當為這些農夫帶來更高的收入,事實卻相反,反倒是為他們增添更多壓力。壓力是怎麼來的?孟山都對於基改種子的商業模式,其一是將年年春與抗年年春的基改種子相互搭售,也就是左手賣基改種子,右手賣除草劑年年春,當農夫灑下抗年年春的基改種子之後,就必須持續購買孟山都自身開發的除草劑年年春,使得農夫並無選擇或更換其他產品的機會;其二是孟山都掌握著基改種子的專利權,並要農夫們在合作之前皆必須簽署一份技術授權協議,在網路上隨手可見名為「Monsanto Technology/Stewardship Agreement」的文件內容,規範著被授權人不得留存種子且種子只能夠被種植一次,換言之,等同於強迫他們要持續地向孟山都購買基改種子。

這樣的商業模式加上昂貴的價格,一旦面臨天災而使農作物發生歉收的情況,農夫勢必馬上陷入財務壓力,如此循環之下,債台高築的農夫最終選擇走向自殺,諷刺的是,他們用來自殺的工具-除草劑年年春。根據印度國家犯罪紀錄局(National Crime Records Bureau)的統計,2016年共有11370名印度農夫自殺,雖然較2015年下降9.8%,但這些數字卻備受國際質疑,更何況該局自2016年之後就沒再公佈農夫自殺的統計數字,原因不明。

Photo credit: YorkshirePhotoWalks@flickr, CC BY 2.0

關於基改種子的專利訴訟不少,最具代表性的案例就屬孟山都與加拿大農夫珀西·施邁瑟(Percy Schmeiser)之間的訴訟。施邁瑟並未購買及採用孟山都的基改種子,但他的油菜田卻遭到附近基改油菜飄來的花粉所污染,導致自行留種的種子含有抗除草劑年年春的基因,因而被孟山都控告侵害專利權,施邁瑟雖然提出專利權之權利耗盡原則(Principle of exhaustion)的抗辯,但加拿大法院一審及二審的結果皆判決施邁瑟敗訴,加拿大最高法院則認定施邁瑟雖然侵權但無須向孟山都支付技術授權金及賠償金,原因是施邁瑟並未運用專利技術獲取到實質利益。

美國印第安那州的農夫維儂·包曼(Vernon Bowman),因留存孟山都的基改種子而被告上法院,包曼同樣提出專利權利耗盡原則做為抗辯,但美國地方法院及聯邦法院基於過去案例法下的原則,皆判決包曼敗訴。因涉及的爭議屬原則性議題,該案順利進到美國最高法院,原以為案情會有轉機,但美國最高法院則於2013年作成一致判決,認為專利權利耗盡原則並不適用於農夫在未經專利權人許可的情況下,用種植與收穫的方式來重製享有專利權的基改種子,因而維持下級法院的判決。

 

「我們很清楚孟山都的名聲。」

從過去的這些種種爭議來看,「孟山都」這個品牌給人家的印象似乎不是太好。然而,卻仍然有企業願意捧上大把鈔票來併購它,就在2018年6月7日這一天,德國知名製藥公司拜耳(Bayer)正式宣布斥資約630億美元的高價完成對孟山都的併購。或許是知道孟山都的壞名聲不會帶來任何好處(事實上,拜耳首席執行長在受訪時就曾直接表示過:「我們很清楚孟山都的名聲。」),拜耳也在對外新聞稿上宣布孟山都這個公司名稱將走入歷史,僅留作產品名稱之用途。你或許和筆者一樣好奇,拜耳究竟看上孟山都哪一點?筆者推敲一番,可能之處有三:其一為擴大拜耳集團整體營收,其二擴大產品市占率達到規模經濟,其三是孟山都研發團隊的研發能量。

拜耳與孟山都兩大巨頭的聯姻,究竟是美夢,亦或是噩夢?

Photo credit: Die Grünen Kärnten@flickr, CC BY 2.0

長久以來反對孟山都的人士,依舊不看好併購孟山都之後的拜耳,會對基改種子的商業模式有所改變,甚至會讓種子市場的寡佔情況加劇,因為合併的結果只是讓另一頭超級大怪獸誕生(同一時期亦有其他大型併購案出現,包括中國化工併購瑞士先正達,以及陶氏化學和杜邦化工的合併,市場已然形成三大巨頭),根據統計數據,吃下孟山都後的拜耳將會掌握超過20%市占率的基改種子及農藥市場份額,成為全球最大農藥、種子供應商。對此,部分反對團體甚至表示將把「反孟山都運動」直接更名為「反拜耳運動」。

面對各方的質疑,拜耳首席執行長維爾納·鮑曼(Werner Baumann)曾經宣示:「拜耳的企業經營風格與孟山都的美式作風有所不同,未來拜耳一定會厲行嚴格的道德標準來面對消費者!」然而,在謀求最大商業利益為前提的商業競爭環境之下,有多少企業還能真正嚴守道德良心,這肯定是你我心中最大的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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