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搖飲料的名稱也有商標議題(三)-商標自己很久沒用沒關係,有授權他人使用也行!
取得商標權之後,權利並不是永久存在,如果你自始就沒有使用它或者已經很久沒有使用它,那麼,任何人都可以去申請「廢止」它。畢竟,商標存在的目的,是要促使消費者能夠知道怎麼對商品或服務做出選擇,進而促進商業環境的發展。
長沂國際實業創立的知名茶飲COMEBUY,發現暢銷飲品「海神」的名稱,被有心人士搶先註冊商標之後,開始想方設法要讓對方的商標權失其效力。
長沂國際實業打出的第一招,「評定」程序,並沒有成功,主要原因所提出的證據顯示「海神」並沒有成為著名商標。
回顧:手搖飲料的名稱也有商標議題(二)-COMEBUY無法證明「海神」已是著名商標,成為評定不成立的關鍵
長沂國際實業打出的第二招,是於2021年8月18日提出「廢止」程序!
長沂國際實業的主張是,經過查詢商標登記地址、商標權人經營的餐廳菜單等,都沒有發現商標權人有使用「海神」作為商標使用。
商標權人則反駁,這個商標其實有授權給「鯨海餐飲事業有限公司」使用在「茶葉、粉圓」的商品上,有採購原料的發票及收據、商品包裝、廣告之設計圖與實照、銷售商品統一發票、部落格美食文章等證據。
智慧財產局在審查這件廢止案,有幾個重要的面向:
其一,商標是不是有以行銷之目的作使用,不管是商標權人自己使用,還是由被授權人使用皆可
其二,商標是否有使用,是自廢止案之申請日往前算三年來看
智慧局審查之後認為,商標權人確實在2019年1月28日起將商標授權給鯨海餐飲,而且鯨海餐飲於2021年5-6月之間所開立的統一發票及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請書,確實有「餐飲-海神冷泡茶」與「海神粉圓」的字樣,且證據也顯示他們有進貨茶葉、粉圓等原料,所以可以認定他們有銷售標有「海神」的茶葉及粉圓商品。
智慧局因而在這兩個品項「茶葉、粉圓」,作出廢止不成立的決定(請參閱中台廢字第L01100458號),即「海神」文字在「茶葉」品項的商標權仍然屬於別人的,這也是為什麼COMEBUY不得不更名的原因。
這案例也提醒所有商標權人,若自己的商標權並沒有使用,可以考慮授權給他人作使用,又,平時進行商業交易或從事其他商業活動時,要把使用註冊商標的證據給留存下來,以供未來舉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