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評全家「預購」商業模式的專利適格性

近日,臉書上突然開始在討論全家於2016年9月10日所申請(實際上已經於2018年12月取得專利權)的一件發明專利,是我國第I645352號發明專利「預購的系統及方法」

這件專利的技術內容主要提供一種預購的系統及方法,此系統包含終端裝置與伺服器。終端裝置接收複數個同品項商品的預購資訊及贈送對象的用戶代碼,並在完成結帳作業後,據以產生一銷售記錄兌換請求。伺服器自終端裝置接收銷售記錄兌換請求,據以建立一逐次兌換資訊,以做為贈送對象逐次兌換這些同品項商品的依據。

看獨立項的技術內容,應該比較像是全家APP之商品預售內的 “轉贈分享服務”,當然,體現出來的也可以是全家咖啡寄杯服務。不過其實申請專利範圍內的商品,並不限於咖啡!

1.一種預購的系統,該系統包含:

  一終端裝置,其包含:
   一收銀機,接收複數個同品項商品的預購資訊及贈送對象的用戶代碼之輸入,並在完成該結帳作業後,列印一兌換單;以及
   一店鋪主機,依據該兌換單產生一銷售記錄兌換請求;

  以及一伺服器,自該終端裝置接收該銷售記錄兌換請求,據以建立一逐次兌換資訊,以做為該贈送對象逐次兌換該些同品項商品的依據,該伺服器基於該逐次兌換資訊透過一訊息發送平台去通知該贈送對象的該用戶代碼,該訊息發送平台根據該用戶代碼通知該贈送對象;當該贈送對象欲兌換該些同品項商品時,該收銀機會讀取該兌換單上的兌換條碼,使該店鋪主機連線至該伺服器以查詢該逐次兌換資訊,若確認無誤,伺服器自該逐次兌換資訊中扣除該贈送對象兌換的該些同品項商品的數量。

5.一種預購的方法,該方法包含以下步驟:

  (A)一收銀機接收複數個同品項商品的該預購資訊及該贈送對象的該用戶代碼之輸入,並在完成該結帳作業後,列印一兌換單,使一店鋪主機依據該兌換單產生一銷售記錄兌換請求;以及  

  (B)透過一伺服器自該終端裝置接收該銷售記錄兌換請求,據以建立一逐次兌換資訊,以做為該贈送對象逐次兌換該些同品項商品的依據,該伺服器基於該逐次兌換資訊透過一訊息發送平台去通知該贈送對象的該用戶代碼,該訊息發送平台根據該用戶代碼通知該贈送對象;  

  其中,當該贈送對象欲兌換該些同品項商品時,該收銀機會讀取該兌換單上的兌換條碼,使該店鋪主機連線至該伺服器以查詢該逐次兌換資訊,若確認無誤,伺服器自該逐次兌換資訊中扣除該贈送對象兌換的該些同品項商品的數量。

你是不是想說:這明明是商業方法,有專利適格性的問題吧?

根據電腦軟體相關發明審查基準,對於利用電腦軟體相關技術實現商業的方法,不得僅因該方法應用於商業,即認定其不符合發明之定義。而是需進一步判斷是否為「非簡單利用電腦」

審查基準又說了:「若發明整體具有技術性,例如克服了技術上的困難,或利用技術領域之手段解決問題,而對整體系統產生技術領域相關功效,例如增強資訊系統安全性、提高資訊系統的執行效率、加強影像辨識精準度或強化系統穩定性等,則應被認定符合發明之定義!」

看完以上,你覺得全家這件專利有符合發明之定義嗎?筆者覺得覺得有。

至於是否具有新穎性和進步性,那又是另一個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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