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焦糖哥哥」陳嘉行的藝名爭議事件淺述
像「焦糖哥哥」這樣的藝名,涉及到的是「商標權」及「人格權」(姓名權)的議題。
1. 核心問題:所謂「焦糖」是通用文字,沒有識別性,因此當然也不能夠被電視公司註冊成商標?
(1)這樣的說法恐怕只對了一半。「焦糖」確實是常見的字詞,但商標強調的是按商品及服務類別加以保護。在食品、飲料、餐飲服務等商標類別中,「焦糖」都無疑是描述性文字,不具識別性,所以此時「焦糖哥哥」也不易通過商標註冊。但今天在其他類別像是電視播送、教育娛樂等服務中,「焦糖」本身就沒有特別含意,而可能被註冊成商標的。同樣的案例,美商蘋果公司也早就將「蘋果」這兩個字在「電腦產品」等類別註冊商標,也都沒有問題。(參附圖)
(2)因此,這裡不會有陳嘉行所提到的商標法第29條1項1、2款的問題,請特別注意到,法條講的是在「所指定商品或服務」有「通用名稱」的狀況。
2. 電視公司可將「焦糖哥哥」在「電視播送」(38類、01345046號)及「電視娛樂」(41類,01345145)註冊成商標,並在節目中設定為人物名稱使用。此時,如果演員再以「焦糖」等作為藝名,就有可能讓相關消費者有混淆誤認之虞,而產生商標侵權的可能。這時候,電視公司出面主張商標權,其實也就是一個正當行使權利的行為罷了。
3. 比較有趣的問題是,如果「焦糖哥哥」又剛好是這個演員的藝名(像G.E.M. 鄧紫棋)、姓名、角色名稱,甚至團名(像S.H.E),則法律關係是什麼?
(1)藝名如同姓名,只要有辨識性,仍可能受人格權、姓名權所保護。
(2)然而,如果今天這些名稱是電視公司所設計、保有,則是否該演員還能夠主張姓名權,就會比較有爭議(像是鋼鐵人,雖然大家都會連結到Robert John Downey Jr.,但公司並未因此就要受到拘束,如果漫威高興,也可找成龍來演)
(3)有趣的是,本事件陳嘉行特別強調這個藝名是當初他所想到的、是他自己的藝名,那這時法律關係或許有解釋成是他同意電視公司使用「焦糖哥哥」名稱的可能性。
(4)畢竟,以他人著名的姓名或藝名等申請商標是要經過本人同意的(商標法§30第1項第13款),否則會構成被異議或評定撤銷的事由。
(5)不過很可惜的是,即使陳嘉行要主張電視公司沒有經過他同意就註冊商標,其主張時間也已經超過(最長五年),畢竟「焦糖哥哥」是民國98年就被註冊成商標了。換句話說,必須要尊重現有的商標狀態。
(6)當然,這邊還有一種可能性叫作「廢止」:如果陳嘉行提到他離開momo已經六年多,那這段時間(至少最近三年)momo如果並沒有繼續地在使用、維護這個商標,那表示這個商標不再需要被保護,是可以被廢止的。但如果momo本來就仍有使用,如此會不會增加陳嘉行被認為更可能造成消費者混淆的可能性(因為市場上可能有兩個焦糖哥哥)
(7)假設前述方法都無效,在商標權無法改變的情形下,陳嘉行比較有可能的是主張其人格、姓名權,但此前提仍在於,其有辦法證明當時這個角色名稱的設計,真的是他所設計的,且該權利自始就在他身上,藉此對於電視公司取得一些談判的籌碼。這裡其實更複雜的議題是,如果真的能主張姓名權,那是否也會因為後續雙方終止合作,而影響到電視公司使用該商標的正當性?
(8)以上只是就外部資訊進行分析,但一般較謹慎的經紀或演藝公司,其實都對於藝人的姓名等權利如何使用,有著詳細的規範,這也可能會是本事件後續更重要的釐清點。
4. 陳嘉行可否主張自己使用「焦糖哥哥」符合商標法的「合理使用」?商標法的合理使用規定,需符合一定的要件。以本事件為例,較有可能討論的是:「以符合商業交易習慣之誠實信用方法,表示自己之姓名、名稱,或其商品或服務之名稱、形狀、品質、性質、特性、用途、產地或其他有關商品或服務本身之說明,非作為商標使用者。」(商§36I),但此一來他勢必能舉證行為是「非商標使用」。
最後,給網紅的建議是,姓名本身就是一項資產,先註冊商標其實可以避免後續很多爭議,絕對是一項划算的投資。而之後當有經紀公司捧著經紀合約上門時,也必須確認彼此合作的關係,尤其是合作終止後如何好聚好散,其間相關的創作權利的歸屬,以及使用方式,都是必須要注意的。
寫得其實多了。但跳脫單純的法律爭議,其實值得思考的是,站在企業角度,這樣的處理方式是否值得?看了一下Momo的粉專,這兩天被網友攻擊得很慘,可想而知的事件很快會過去,民眾的關注熱度也很快會退燒,然而留下的負評、退讚,喪失的點閱率等該怎麼辦?又,當企業如果總是無所動作,喪失的商業利益怎麼辦、經營團隊又是否能對於投資人及股東交代?其間如何拿捏取捨,反而才是最複雜的學問吧。
本文經 法律兵工廠 授權轉載,原文在此
作者/陳全正 律師
編輯/馬克斯

With every thing which appears to be developing throughout this specific subject matter, many of your points of view are actually fairly stimulating. However, I am sorry, but I do not give credence to your entire strategy, all be it stimulating none the less. It looks to everybody that your commentary are actually not completely validated and in fact you are generally yourself not thoroughly convinced of the assertion. In any event I did take pleasure in reading through 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