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專利營運長談「利用審查數據優化專利申請策略」
打造高品質的專利組合,是每位專利從業人員努力追求的目標。但面對成千上萬件的專利申請數量,如何汰劣留良成為一大難題。
圖:左為Google專利營運長Sylvia Yu Chen;右為美國專利律師Chris Holt
於Google擔任專利顧問暨專利營運長的陳煊華(Sylvia Yu Chen,以下簡稱Sylvia),透過與外部律師事務所的合作及內部持續改進的品質控管標準,不斷地優化這家高科技公司的專利組合,她分享了如何利用審查數據來支持專利申請策略,與其對談的是美國專利律師暨專利大數據專家Chris Holt(以下簡稱Chris),他擁有超過15年的專利申請與訴訟經驗,同時也是專利審查資料分析工具PatentAdvisor™的共同開發者。
以下就讓我們透過Sylvia與Chris兩人的互動,來一探審查數據究竟如何在建構優質專利組合的過程發揮功用。
專利運營如同生產線,數據分析扮演關鍵角色
Sylvia:我大約五年前加入Google,負責推動專利的運營,包括監督與支持外部律師事務所的專利申請程序,藉以持續地管理與優化公司的專利組合。專利運營對我而言,就好比一條專利的生產線!過往的想法著重於如何生產出一件專利,但現在已改變成如何架構與改善這條生產線,來適應眾多專利組合的資產管理。簡言之,專利運營就是想辦法優化這條專利生產線。
Chris:審查數據可以在優化的過程中扮演關鍵角色,然而,也需要去考量到企業與專利規模。如果只是管理兩至三件專利申請案,使用數據的必要性顯然不是很高,但假如您掌握著數十件、數百件,甚至是上千件的專利申請案時,數據肯定可以在專利申請決策中扮演關鍵角色。
Sylvia:從製造業的角度來看,運用大量的生產數據分析來優化生產線並提高產品質量,似乎已經是一件稀鬆平常的事。這樣的思維應該也能轉用至專利申請及專利組合管理的領域來落實。其實在我加入之前,Google在某種程度上也以數據作為指標進行申請決策,例如參考申請案件的歷史數據,來決定是否要提出訴願,但我認為過往更依賴著外部律師的經驗法則!相較以往,如今的Google提高採納數據分析的比例,使用著各式各樣的數據來支持做出最佳專利申請決策,包括每件專利申請案的審查意見(Office Action)數量、PatentAdvisor™的ETA™(Examiner Time Allocation)指標及內部建立的評估指標等。
運用ETA™(Examiner Time Allocation)指標支持專利申請決策
Chris:要知道,並非所有的審查委員都有相同的核准率!如果能在專利申請過程之中,儘早地知道所屬申請案之審查委員的核准率是高還是低,這樣的數據肯定很有幫助。ETA™指標透過演算法分析過往審查數據來客觀地衡量審查委員的行為,不僅對核准率進行分析,數據的來源更涵蓋申請中的案件及審查委員的年資。簡單來說,就是幫助我們了解美國專利申請案件所分派到的審查委員是效率高、或是效率低下。間接說明了該申請案可能花費公司較少、或較多的成本與資源。
Sylvia:確實!我曾經在美國專利與商標局工作過,深知每位審查委員都有其獨特性,因而形塑出審查方式的多樣性,但其實透過數據分析可以將他們大致歸類為幾個類型,ETA™指標便是相當不錯的指標,可用來歸類具有特定行為的審查委員。
圖:左為ETA™指標的呈現,右為某特定領域或某審查委員的核准率與ETA指標數據
圖:申請案利用ETA™指標作出申請決策的案例。從ETA™指標為6.4來看,某個審查委員通常花費較長時間才會發出核准審定,則申請人應審慎思考是否改變申請策略
Sylvia:具體而言,使用ETA™指標可以讓申請人知道如何調整申請策略,當某位審查委員在統計上平均花費較長於審查程序的情況下,則可能需要做好長期抗戰的準備,無論是時間上或成本上的思考,或者是,需要當下立斷地更改申請策略考慮替代方案來縮短申請流程,藉以快速地取得核准並省下大筆金錢。舉例來說,當我的申請案已經收到了第三次審查意見通知,而該申請案之審查委員的ETA™指標是3.5,則我會傾向繼續往下進行申復,另一種情況是,當該申請案之審查委員的ETA™指標是2.0,那麼我就會考慮不再往下作申復,而是去綜合思考該申請案的商業價值,並選擇是否提出訴願或放棄,提出延續申請案也是另一種作法。
Chris:如同Sylvia的說明與例示,ETA™指標用較過往精準的方式,預測自身申請案之審查委員的審查行為,來讓申請人作出更好的判斷。當你遇到通常在發出一至兩次審查意見通知之後便作出最終決定的審查委員時,建議申請人必須審慎地看待每一次的申復內容,藉以避免於非必要的修正要求之下,儘速地取得專利。反之,面對那些核駁率大於核准率的審查委員,太多的往來只會徒耗時間與成本,卻絲毫沒有增加專利核准的可能性,這時你必須採取更積極的作法,例如提出訴願。
專利申請策略應更加多元與彈性
Sylvia:常聽聞企業只將真正有價值的創新技術提出美國專利申請,也因為如此,對於美國專利申請案的申請策略常有兩個政策:「不考慮放棄的選項」及「申復優先,訴願擺在最後」。律師事務所必然很樂意聽到這樣的消息,但我認為企業面對專利申請應有更彈性的多元策略,對於放棄與否也應考慮當初申請該件專利的目的。以Google為例,每位內部專利顧問都需對自身的專利組合負責,並且結合數據分析、商業目標及外部律師的意見等多方資訊作綜合考量後,方才對放棄申請案作出最終決定。
Chris:這很有趣。從統計上來看,部份企業確實沒有那麼頻繁地提出訴願。我認為可能的原因是,這些企業以為每次的訴願申請都會進到訴願委員會進行審理,其實在我擔任專利律師的15年從業經驗裡,所提出的訴願申請是很少能到達訴願委員會的,然而這些申請案仍然取得了令人滿意的結果。況且,申請人也可以透過提出繼續審查請求(Request for Continued Examination,即RCE)來提前終止訴願的程序。換言之,訴願程序應該要被更有策略地運用,通常來說,ETA™指標分數較高的審查委員不太可能於短時間內核准專利,申請人最好選擇放棄、提出延續申請案或是訴願來因應。最壞的情況就是,申請人遇到了這一類的審查委員,卻依舊採取不斷地提出RCE,如此只是徒勞無功。當你握有審查委員們的歷史數據分析,手上的專利申請策略將變得更加多元。
圖:美國專利律師暨專利大數據專家 Chris Holt,擁有超過15年的專利申請與訴訟經驗,同時也是專利審查資料分析工具PatentAdvisor™的共同開發者
Sylvia:Google的專利顧問即有效運用數據並戰略性的提出訴願程序,透過審查委員的訴願歷史數據,可以提前知道訴願是否有效,同時也能了解如何架構訴願階段的論點。所以話說回來,如果只是重複地提出RCE來延續申請流程,其成本是相當昂貴的,從不把訴願作為申請策略的思考其實招致更多負面影響!我們發現,在某些案件情況下,提出訴願反而是節省申請成本的有效方式,如果申請人儘早建議外部專利律師提出訴願,則他們會立即將該申請案拉高層級,心態上也更加積極面對,其結果就是申請人因此獲得更大的效益。
除了善用數據指標,也要和外部律師良性溝通
Sylvia:其實無論專利申請案最終的結果是核准或放棄,我想申請人最在意的還是可掌控的時間與金錢,而不是漫無終點的投入。以下三個重要要素,是我認為每位申請人需要去衡量的:申復的費用、取得最終結果的時間、核准的可能性!舉例來說,如果您的創新技術可以維持著20年的價值,當然值得投入更多的時間與金錢,然而,如果該技術僅有5年的價值期間,那麼實在沒有必要耗費4年在專利申請上。至於如何衡量這些要素,除了可以過往審查歷史數據作為參考外,與外部律師的合作也是必要,有趣的是,外部律師和審查委員一樣也存在著多樣性,雙方需要積極的互動與溝通。
圖:Google專利顧問暨專利營運長 陳煊華(Sylvia Yu Chen),透過與外部律師事務所的合作及內部持續改進的品質控管標準,不斷地優化著專利組合
Sylvia:這些外部律師經常和不同的審查委員進行互動,因而獲得了許多實務經驗。但務必切記,並非所有的外部律師都能盡到他的本分,這時你必須主動向他提出反饋,甚至是向他的直屬主管或事務所合夥人報告。為了確保專利的品質及申請流程的效率,哪怕只是某件申請案或某位律師的問題,最好都能攜手所屬事務所一起解決,如此也能避免同樣的問題重複發生。Google與許多外部律師事務所維繫著長期合作關係,我們願意花時間一起改善他們的內部程序,我們也追蹤這些合作夥伴的成效,並以每年兩次的頻率進行完整評估,包括主觀、客觀、定量與定向等構面。簡單來說,就如同生產線般不斷地除錯進而精進效率與品質,而這也正是專利運營的本質。
採訪、攝影/LexisNexis團隊
編撰/馬克斯 專利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