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出企業進行智財管理的下手處

隨著市場競爭偏向以技術與品牌進行競爭,廠商積極往微笑曲線的兩端移動,使得智慧財產管理在這幾年受到比較大的關注,各國政府也頻頻修法,讓智財的法律保護更加周延。

以前筆者常說,智慧財產管理不是企業有沒有需求的問題,而是做多少的問題,時至今日更是如此。

由於智慧財產橫跨了技術、法律與管理三個領域,常常讓人望而生畏,不知從何下手。為了讓企業管理者更容易理解智財管理的內涵,筆者整理出6項智財管理基本原則,可以做為企業進行智財管理的入門。

※「市場定位」決定所面臨智慧財產的「風險」

以專利權來說,侵權的態樣包含製造、使用、販賣、為販賣之要約及進口其專利物品或使用其專利方法的行為。通常來說,企業處於供應鏈的愈下游,侵權的風險就越高,越需要採取專利掃雷或風險轉嫁的預防措施,當然也越需要增加自身擁有的智慧財產作為籌碼。

 

※「經營活動」決定所持有智慧財產的「種類」

智慧財產包含有專利、商標、著作權與營業秘密等種類,以技術研發型企業來說,通常是以擁有專利跟營業秘密為主,自有品牌或通路商是會特別重視商標,文創產業則以著作權為重。

※「商業模式與核心能耐」決定該持有智慧財產的「內容」

對於持續研發創作的企業來說,常常都在產出智慧財產,但是值得費心保護的,必然是與市場獲利有關的部分。以專利權來說,取得保護必須符合「新穎性」與「進步性」等法定要件,因此企業必須進行研發的差異化策略才能夠取得專利權保護,而所謂的『差異化』,通常與企業的「商業模式與核心能耐」實質有關。

 

※「現金流量」決定企業該擁有智慧財產的「數量」

筆者曾經做過一項比喻,如果企業是一台車輛,研發是引擎,業務是輪子,營運管理是方向盤,而智慧財產則是車輛的鈑金,太薄則風險大增,太重則影響油耗,鈑金不只影響外觀,還影響安全性!

 

※「市場機會」決定企業智財佈局的「區域與強度」

專利跟商標具有屬地性,企業必須到目標市場提出申請註冊後才可能取得保護,一般會將銷售市場國與競爭產品製造國列為主要的申請國家,目前美國與中國幾乎是兵家必爭之地,主因就是市場規模大,而且是重要的製造地。

題外話,全球五大局的專利申請量變化其實具有類似經濟指標的參考價值。

※「夥伴網路」決定企業從外部取得智財的「保護傘」

隨著專利數量的不斷增加與累積,侵權風險有可能已經是企業本身無法處理的情況,那麼就需要利用供應鏈或是策略聯盟的方式來增加合作夥伴,以協防的方式來共同提高防禦能力,嚇阻競爭對手或是專利蟑螂發起專利訴訟。

 

透過前述的6項原則,企業管理者能夠根據自身情況與外部市場環境規劃出智財管理方案,設定智財管理政策與目標開始推動。

企業作好智財管理的回報是:法律風險的降低、企業形象與市場地位的提高、有利於爭取並鞏固訂單,以及增加研發投入的報酬回收管道。

推動智財管理,讓智慧生財。

 

本文經 Rich智財經營學 授權轉載,原文在此
作者/楊傳鏈 專利師
編輯/馬克斯

Add a Comment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