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攜手臺灣科技法學會、交大科技法律學院研討營業秘密法

科技實力就是國安實力,營業秘密不僅攸關產業的發展,更涉及國家安全與研發的核心競爭力,因應科技發展日新月異,保護高科技產業營業秘密已是全球趨勢,為強化與業界溝通聯繫、提升同仁專業知能,俾利與國際接軌,調查局臺北市調處與臺灣科技法學會、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金融監理與公司治理中心,於本年11月24日舉辦「營業秘密與經濟間諜法-最新案例分析」研討會,藉由案例說明及意見交流,俾利完善營業秘密保護。

調查局與臺灣科技法學會、國立交通大學共辦 「營業秘密與經濟間諜法—最新案例分析」研討會

本研討會由調查局局長呂文忠及長期致力於智慧財產保護工作之立法委員李貴敏開場致詞,臺灣科技法學會理事長、慈濟大學講座劉尚志教授、交大特聘教授與科法學院公司治理中心主任林志潔及法務部國際與兩岸司劉怡君檢察官,以最新實務案例深入剖析探討。

我國在1996年即立有營業秘密法,至2013年因應營業秘密的跨境違法行為和對產業發展的重大傷害,將侵害營業秘密的行為予以刑罰化,今年更因應偵查中避免秘密二次外洩之風險,增訂偵查保密令,近年來更積極辦理檢、調、法院與政府機構關於營業秘密法的講座,也多方辦理企業宣講,期待企業能落實法令遵循,顯見我國政府對營業秘密保護之重視。我國科技產業聯華電子在2018年底遭美國聯邦大陪審團起訴,和福建晉華共謀竊取美光營業秘密之經濟間諜犯罪,歷經兩年審判,於2020年10月底,與美國聯邦司法部和解,為認罪協商罰金與緩刑,暫時終結此刑事訴訟,並允諾提供聯邦所需要之資訊作為交換。由於我國法制並未承認企業的刑事責任能力,企業在國外作為營業秘密的被告,應有何種作為以求取最有利之訴訟結果?又應如何進行企業內的法令遵循,才能在起訴前與起訴後管控法律風險?值得深究。

反思我國雖有營業秘密法,但卻無經濟間諜法,我國法制上應如何調整,始能切合國際潮流並保護企業的公平競爭和國家的核心研發成果?均為重要議題。

調查局作為我國偵辦營業秘密違法行為的主力,自營業秘密法刑罰化後,對打擊侵害營業秘密犯罪,協助產業保護研發能量,多年來不遺餘力,最近一年(108年11月至109年10月間),即已移送侵害營業秘密案件24案,其中6案地檢署檢察官已偵結起訴,藉此凸顯檢調機關加大偵辦此類案件之力道,以期建立公平競爭秩序,維護產業命脈。此次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首度對外界開放舉辦研討會,參與人員分別有總統府、智慧財產權法院、檢察司、臺灣美光晶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神盾股份有限公司、宏碁股份有限公司、台欣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刑事警察局及常在等各大律師事務所等人士,期能透過本研討會與審、檢、調、辨及業界之實務工作者交流,為我國營業秘密保護法制續造革新。

 

本文為法務部調查局之新聞稿,原文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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