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片是否有著作權,我國實務判決這樣說
報載《警助查抄盜版A片 AV女優錄影跨海感謝》,「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接受日本A片業者委託IPPA(特定非營利活動法人知的財產振興協會」在台辦公室跨海提告,本月6日查抄「AVQ成人線上影城」下游3萬多片AV光碟、13部網站主機,將劉姓男子等4名經營者依違反著作權法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IPPA除派代表參加記者會,也帶來旗下AV女優錄製的感謝影片。」
A片究竟在我國是否得享有著作權,是一個值得討論的議題
在過去,最高法院認為色情光碟片並不是著作權法上所稱的「著作」,不受著作權之保護,理由是著作權法之立法目的,除在保障個人或法人智慧之著作,使著作物為大眾公正利用外,並注重文化之健全發展,故有礙維持社會秩序或違背公共利益之著述,既無由促進國家社會發展,且與著作權法之立法目的有違,基於既得權之保障仍需受公序良俗限制之原則,所以,認為色情光碟片非屬著作權法所稱之著作,簡言之,就是有礙我國社會風俗且有違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最高法院88年度台上字第250號刑事判決)
但智慧局在2008年做出一個函釋,表示「成人影片」不論是本國或外國,是否係著作權法所稱之著作,應視具體個案內容是否符合上述規定而定,如具有創作性,仍得為著作權保護標的。至於其是否為猥褻物品,其陳列、散布、播送等,是否受刑法或其他法令之限制、規範,應依各該法令決定之,與著作權無涉。(智慧財產局智著字第09700025950號)
更重要的是,智財法院於2014年做出首個A片的享有著作權的判決(當年還特別對外發出新聞稿),其理由包括(智慧財產法院101年度刑智上易字第74號刑事判決):
1. 基於比例原則,國家為兼顧善良風俗及青少年身心健康之維護,固可對色情著作採取適當之管制措施或限制其權利行使,然不得否定有原創性之色情著作應有之著作權,否則對著作權人所造成之損害與所欲達成保護未成年人、維護公序良俗之利益間,兩者之權益顯失平衡
2. 依據大法官釋字第617號解釋,將猥褻物品分為硬蕊與軟蕊。前者係指對含有暴力、性虐待或人獸性交等情節,不具藝術性、醫學性或教育性價值之猥褻資訊或物品。後者係指除硬蕊之外,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而令一般人感覺不堪呈現於眾或不能忍受而排拒之猥褻資訊或物品。因硬蕊著作之性質,非屬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價值,顯無促進國家文化發展之功能,即無保護之必要性,故探討色情著作是否受著作權法之保護,著重於軟蕊之範疇。我國著作權法採創作保護主義,色情著作本於獨立之思維、智巧及技匠,具有原始姓與創作性,著作人於色情著作完成時,即享有著作權,換言之,具有原創性之日本色情軟蕊著作應受著作 權法保護
3.色情著作非法令或公文,亦非法令或公文之翻譯物或編輯物。而色情著作非標語符號,其創作之目的,亦非單純傳播事實,且其性質或內容,顯非依本國法令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及其備用試題甚明。又,專利法及商標法明定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不受專利法或商標法保護。反之,著作權法並無相關規定,應屬立法者有意不加以規範者。故,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並非不得取得著作權之消極要件
以下為2019年10月20日更新:經粉絲提供(特別感謝 #文遠張 大大),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有對該判決(101年度刑智上易字第74號刑事判決)提出非常上訴,最高法院於2017年9月28日作出判決(最高法院 106 年台非字第 13 號刑事判決),駁回上訴!
以下為2019年12月12日更新:
報載《情色直播主夢夢肉片遭外流 怒告50網友》,在情色付費平台SWAG有「肉感系性愛女神」稱號的吳夢夢,自拍鹹濕性愛影片,供使用者付費下載後遭側錄,外流到網站以及LINE的A片群組裡,如今劇情超展開,許多網友被她以「違反著作權法」提告,夢夢說自己持續肉搜和整理外流帳號名單,目前已鎖定50人以上,「如果不提告,我每天一定睡不好」。
近幾天,傳出某女子於某平台的性愛影片被人惡意流出,而報導指出女子決定蒐證提告違反著作權法!如果報導為真的話(應該是真的,都有委任狀了),那這個主張其實挺有趣!因為這代表她認為性愛影片是她的創作(她似乎的確也認為那是她的作品)
那麼筆者就思考到以下幾個面向(這應該也是個案得去回答的問題):
👉 該性愛影片是否為著作權法下之著作?
👉 該性愛影片具有原始性與創作性,而得享有著作權嗎?
👉 該性愛影片的著作財產權由誰享有,創作人或平台?(看了一下該平台的服務條款,並沒有對著作權歸屬有明確約定,但有提及「我們不擁有或掌控平台中的用戶內容」)
👉 若享有著作權,那未經同意擅自分享,侵害了著作權人的哪些權利?
封面圖片來源: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首次偵破跨國色情網站,運用沒收新制扣押裁定》
我就是被吳夢夢提告者之一…